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自6月1日起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详细] [留言:最高补帖6万 您会买新能源汽车吗?]
补贴对象: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
补贴金额: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补贴城市: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
补贴方法: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
补贴期限:试点期内,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规模后,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