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积极探索实践、拿出真招实招: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需要在每一个具体目标的落实中得到检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建立这样的体系和标准,可以使国家法治化进程得到“方向标”的引领和“观察仪”“监测器”的评价,可以适时防止、预警、纠正破坏法治现象的发生,使法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助推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学习借鉴、发展继承法治理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发展而来的。
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了“礼法合治,德主刑辅”这一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精髓要旨。
“这是执政党治国理政认识的重大提升,为科学汲取古人治国理政智慧提供了镜鉴。”专家指出,“数千年来,“礼”与“德”伴随中华民族走过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也必将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对一个国家而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
对国家的公民而言,对于法、礼、德等规则的遵守,就是要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律和道德都是社会行为规范,而最高境界的守法是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最低限度的守法是做到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道德的红线不能触碰,法律的义务不能弃、道德的责任不能丢。”李林指出。
依法治国,贵在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程序、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精神,重在让人们对法治形成信仰,使法治变成人们的生活方式。
一切难题,只有在改革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
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康庄大道。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新起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必将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法治中国更加光明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