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推出制造业、农业、金融等11项具体行业,对互联网+与社会经济融合发展,作出重大的战略部署和权威的顶层设计,具有划时代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在今后3-10年期间将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和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而“互联网+”会给文化产业带来哪些影响,文化产业如何应对或拥抱“互联网+”呢?我举几个例子加以说明。
《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创造了史上最高的国产动画影片的票房纪录,上映两周,斩获6亿。现又展期一个月,收获可观。而《阿飞向前冲》这是根据岳飞童年故事编制的国产动画片,今年2月创下以20分钟秒杀200万元的众筹纪录。《阿飞向前冲》已进入中期制作。还有《十万个冷笑话》今年初也已上映。《十万个为什么》早在2013年就开始运用互联网众筹模式而获得成功。
《大圣归来》也好,《阿飞向前冲》也好,其成功利用互联网众筹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简而言之有三:一、顺势而为;二、跨界融合;三、用户至上。
一、顺势而为。大家知道,我们面临着“互联网+”的新时代。互联网及其关联技术发展迅猛,用马云的话来说就是现在竞争以小时为计。互联网技术不仅快捷,迭代更新,平台经济风起云涌,日新月异;用户体验极致而新奇,用网络语言来论就是“一片尖叫”。这些都深刻改变当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互联网高度开放与透明,互联互追,连接一切,改变一切。而当下我国文化产业仍然受到“三在”分割,即在地装备制造,包装印刷;在场表演、放映、会展及在线数字内容、视听互动等不同门类的分割。生产方式依然沿用传统的制造业或行政管理模式,或自上而下,或以区域,行业来划地为牢,崇尚“渠道为王”理念,影片节目,内容尚未面市就进入仓库冷宫成为历史档案。而《大圣归来》、《阿飞向前冲》则把各种文化资源包括资本、技术、制度资源进行跨时空、跨领域灵活综合、组合、整合,最终实现“在地、在场、在线”文化生产方式的融合,开发文化的创造价值,寻求文化的金融价值,形成文化市场价值,真正体现文化产业个性化创意、标准化制作、市场化运作、网络化传播,形成良性循环闭合生态体系。
二、跨界融合,纵观国内外互联网大佬或草根创业,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跨界融合,搭建平台,借力打力,从边缘进入传统行业,迅速扩张进而挑战甚至颠覆原有的龙头企业。据此还可以认定,互联网发展趋势并不是“去中介化”,而是在摧毁一批传统中介,同时又培育出一批更有市场势力的新中介,也就是平台型企业。这种平台模式就是打破原有的产业链或价值链的结构,左右逢源,前后借力,要集产品或服务价值,降低服务成本,突现高效的信息聚集和资源交易,最终把平台打造成产业中的商业生态核心。例如天猫,既不生产制造,也不采购批发,而是发挥其自身的开放性,在天猫平台上却能买到各种商品,以此吸引上亿的消费群体。反过来又吸引数以十万商家在天猫平台上开店,让更多的用户彼此相互吸引,为对方创造价值。这就是“交叉网络效应”。这种交叉网络的外部性形成平台经济模式最大的竞争优势。当然,找准产业链中搭建平台的位置尤为重要。苹果公司创使人史蒂夫·乔布斯就是搭建平台的高手。早在1986年就收购了全球领先的三维动画电影研发企业平台-皮克斯。经过10多年的打拼,形成了强大的跨行业视角,最终把高度个人化的互联网终端和震撼性的视听表达相结合,开创了基于互联网传播视听内容的新模式,开发了iTumes、iPod、iPhone、iPad新产品,从根本上更新人类视听文化商业生态。而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则是开创国内领先、世界首创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培育信息发布、登记确权、交易鉴证、清算交割四大功能,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平台、移动互联网、即大云平移,进行场内外交易。去年成交26488项,金额601亿元,主营收入同比增118%,并逐步从创造平台、创造模式到创造规则,为走向世界打开下坚实的基础。
可以说,我国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推动下,开拓与制造业、现代农业、智慧城市、金融、旅游业等相结合,发挥“跨界、渗透、提升、拉动”,与其他服务平台共生、共建、共享、共荣。前面提到的通过网络平台发起的影视众筹就是明证。
三、“用户至上,体验为王”、“贴近用户,拓展服务链”,这是互联网大佬成功的经验,也是文化产业追求的目标。《大圣归来》经过互联网众筹平台聚集89位投资人,合计仅有280万元,与1.2亿元总投资相比,确实是“杯水车薪”。然而其更多的价值体现在结尾一长串的“众筹出品人”。就是这89个投资人,在影片上映之初就包场200多个,有实力的投资人还在北京、上海等地提供长时间免费户外广告。《大圣归来》口碑暴涨也有自发推销影片的网络“水军”。而《阿飞向前冲》动画片,在创意阶段就得到大众的参与。登陆京东众筹投资人可以看到完整的制作背景,幕后故事等。支持300家以上出现在片尾字幕中,5万元的可成为荣誉出品人并可参与产品植入或品牌合作,参加“首映礼”。由此可以看出:众筹投资人并不在意分红或利润,而是产品的分享或享受特殊的服务,其中包括“投资”的快乐和参与感,或者说是在“体验”。对文化企业来说,则是一种“试金石”,检验其产品是否得到市场的认可或带来“人气”,增强众筹投资人在产业生态中的角色和地位,当然也包括企业内部员工的“角色转变”,参与管理与创新。用海尔张瑞敏的话来说就是“企业平台化、员工创客化、顾客用户化”。
如果论影片众筹投资人有点“玩票”,那么作为我国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龙头——腾迅,其旗下有社交与通迅、媒体与资讯、娱乐、商务等四大板块,形成基础服务、流量平台、变化渠道等层叠架构,仅微信活跃用户就达8亿,海外用户超1亿,注册创业投资开发者达80万,在全球十大市值互联网企业中排第四,可谓是“得帐户者得天下”、“得入口者得天下”。仅凭借腾迅对用户的贴近,就拥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无限的想象空间。而文化、旅游、影视消费,其有极为多样的个性空间和情感需求,为“用户至上,体验为王”拓展广阔的空间。可以相信,追过科技、金融、文化等多方面的融合,“互联网+”将会给我国文化产业带来不尽的荣光和希望,其发展潜能有待开发。例如,360总裁齐向东推介的智能摄像头“小水清”能够在旅游景区、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安装推广的话,就是以刺激文化消费的深度体验。这些都可以为互联网大佬、创业草根掘金智能硬件提供机遇,也为“互联网+”助推文化、旅游消费迎来创业、创新的新浪潮。
谢谢大家!
张上塘201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