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李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透露,截至3月31日,全国657(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个城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92.5%。但仍有7.5%城市尚未公布目标,按照“国八条”的要求,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今日,人民网记者连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情况。办公厅宣传处表示,住建部将研究49个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城市的问责,待时机成熟,向社会公布。对于608个已经公布目标的城市,也会由各地继续征集社会意见,酌情调整。但这需要一定时间。
业内人士认为,不能让“问责制”流于纸面,要想彻底改变政策从“悬浮”到“落地”的状态,就必须细化问责机制,明确考核细则。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国八条’已经提出,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但问责什么内容,考核的办法是什么,没有达标怎么办,还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明确的内容。”“应该尽早明确问责机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细化的指标,这样地方政府才能明确面对怎样的考核,才更便于政策的落实。”陈国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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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608个已公布目标城市包括281个设区城市、327个县级市。在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中,还有西宁、拉萨两个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尚未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国家统计局统计并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70个大中城市,均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3月29日,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通知还要求,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责任编辑:徐沛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