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诿拖延、申诉难、立案难一直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痼疾”。昨日,中央政法委消息称,为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步出现“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三个配套文件。
上述负责人表示,《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就是着眼于解决入口不畅的问题。意见重点对什么是诉类事项、什么是访类事项做了严格区分,以及哪些由法院依法受理,哪些由检察院依法受理,哪些由公安机关依法受理等都予以了明确划分。
意见要求严格责任查究,对敷衍搪塞信访群众,不依法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造成案件积压,形成新的重复访、越级访、非正常访的,引发极端事件或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以及对存在执法错误和瑕疵拒不依法纠正、补正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主要着眼于防止法律程序“空转”,解决有错不纠的问题。意见要求,对依法纠正错误和补正瑕疵的案件,要通过政法机关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依法公开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提高案件办理的社会认可度。对结案不息诉的,可组织公开听证,让各方人员评判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信访诉求的合理性,以公开促公正、促息访。
《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就是主要着眼于解决出口不畅的问题,防止终而不结、无限申诉,切实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