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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航,让科技创业星火燎原

来源:新华日报  2014-09-26 09:22:31

  从科技九条到创业七策,南京近年来围绕着科技创业,改革动作频仍,创新政策不断。日前,《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促进科技人才创业和科技创业园区发展的地方法规,标志着南京科技创业特区建设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改革探索密集闯关

  科创星火开始燎原

 

  南京是国内唯一的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也是长三角区域规划中唯一的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三年多来,从321计划、科技九条到创业七策,从省市共建科创和产业化平台到建立南京政产学研联席会议制度,从构建科创投融资体系到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南京先行先试、敢闯敢试,创业创新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密集出台的政策体系,冲破了科技创业的制度藩篱,科创星火开始燎原,创业氛围日趋浓厚。市人才办统计,三年来南京建成紫金特别社区总载体面积498万平方米,引进了科技型企业2556家,集聚“321”人才1393名,其中领军型人才1162名,科技创业家75名,“千人计划”专家156名。在科创特别社区的推动下,在宁主要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用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率从40.9%提高到46.8%,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石化、钢铁、建材三大传统产业的总和。

 

  源于科技和人才支撑的重大变化,正在重构南京产业结构和经济版图。但创新链和产业链存在的诸多体制机制关卡,仍然期待大的制度突破。如给予特别社区的奖励扶持政策,能否长期化;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身份认定,能否制度化;少数企业钻政策空子,怎样规避?——这一切,都是《科创特别社区条例》的命题。

 

  政策奖补明确规范

  离岗创业法律护航

 

  由于土地指标、资金压力的瓶颈制约,一些特别社区进展缓慢。《条例》明确,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用地,按照科技研发用地管理,公益性科技研发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依法通过入股、联营联建等形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这样既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指标紧缺,也为前期孵化器、加速器的付出找到回报的路径,还有利于增强地方财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郊区农民致富,堪称“一石三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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