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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力治理“裸官”迈上法治轨道

来源:法制日报  2014-12-23 08:47:11

  个别干部办理假护照

 

  2014年以来,我国在治理“裸官”上开始上轨道、动真格。

 

  2月26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在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时,提及“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这是中央巡视组在巡视中首次提到“裸官”这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亦标志着中国开始将“裸官”问题纳入法治视野。

 

  自广东省最早开始清理“裸官”以来,各地陆续开展了“裸官”清理行动。

 

  不仅如此,更多地方还探索通过立法重典治理“裸官”。如《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明确提出,“裸官”不得在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且不能列为领导干部考察对象。

 

  7月16日,在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要求,今年第二轮巡视要突出重点,其中之一便是,要重点发现“裸官”等问题,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工作。

 

  截至目前,各轮中央巡视明确指出了两个巡视点存在“裸官”问题:广东、福建。中央巡视组指出,福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

 

  10月10日,今年中央首轮巡视涉及的10个巡视点,发布了巡视整改报告。

 

  继广东之后,福建、北京已完成“裸官”清理,“裸官”不再担任中组部六号文件所规定的5类重要岗位。

 

  广东省整改报告称,截至2014年6月6日,广东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发现“裸官”2190名,对866名拒绝接回家人的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福建省发布的巡视整改报告显示,该省于8月25日完成了“裸官”任职岗位调整,但并未通报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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