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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抬高公积金房贷门槛 业内称不会引发退房潮

作者:赵阳  来源:北京晨报  2010-11-30 14:32:52

  “认房又认贷” 80万元贷款上限拟升 严格限定首套房建筑面积——

  人均28.81平方米 公积金二套停贷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须满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

  如果三口之家住房面积超过了86.43平方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将被拒贷。

  继月初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后,昨天,本市的实施细则出台并同时实施。

  而面对高涨的房价与总额仅为80万元的贷款上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适时进行调整。

  业内人士分析,预计政策不会导致大量退房现象的出现。

  ■人均建面划红线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贷款的各项细则进行了严格限定。

  对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通知》严格限定:一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须低于市统计局最新人均住房面积统计;二是属于缴存的职工家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给出明确数字,目前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如果三口之家住房面积超过了86.43平方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将被拒贷。

  在计算面积时,应根据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及缴存职工家庭成员数量计算。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

  ■房卖出 仍算二套

  《通知》明确表示,二套房贷款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将不发放贷款。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公积金贷款仍按照“认房又认贷”的原则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如果贷款申请人此前曾有住房,不管其是否有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及商贷)或是全款买房,即使已经卖出,手中无房了,再贷公积金仍然按照二套房界定。

  也就是说,如果原来的住房中人均超过了28.81平方米,就算已经卖了,现在也没办法再贷公积金了。

  《通知》同时要求,借款申请人属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至于三套房,则不会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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