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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89.3%

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4.1平方米
作者:马文婷  来源:京华时报  2011-03-08 14:55:22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昨天公布了城镇和农村居民收支状况和生活质量的有关报告。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都有改善;我国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走低,而净储蓄率则在逐年攀升;不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普遍增长。

  ■名词解释:净储蓄率

  净储蓄率=城镇居民人均储蓄余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储蓄余额=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存入储蓄款-当年城镇居民人均提取储蓄款  城镇居民居住面积和条件改善很大

  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为89.3%,其中11.2%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40.1%的家庭拥有房改私房,38.0%的家庭拥有商品房

  报告显示,“十一五”时期,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城镇居民的居住面积、居住条件和住宅配套设施均得到了很大改善。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为89.3%,其中11.2%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40.1%的家庭拥有房改私房,38.0%的家庭拥有商品房。拥有单栋住宅、四居室、三居室的城镇居民家庭比例分别为4.5%、4.3%和32.7%,分别比2005年提高1.6、0.3和3.6个百分点。

  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也有较大幅度增长。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支出1332元,比2005年增长64.7%,年均增长10.5%。居住服务费支出增长较快,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支出居住服务费103元,比2005年增长139.2%,年均增长19.1%。

  就农村居民而言,2010年人均居住面积34.1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4.4平方米,增长14.8%。其中65.1%的农户人均居住面积大于25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9.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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