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财产明晰化您觉得不会导致离婚率的上升? [11:03]
[巫昌祯]:不会导致,中国人分的那么清不大习惯,因为夫妻两个人在一起共患难,同安乐,分不开,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合成一体了,一分伤感情。比如结婚时规定了,分那么清往往就不会结婚了,中国人很注重互相的帮助。所以,咱们中国约定财产制比较少,不像外国人那么多,外国人享受独立性,我是我的,你是你的,互相不要参合。中国喜欢参合在一起,夫妻朝夕相处不可能分那么清,这方面可能会有一些影响。但是不是影响到离婚?离婚主要原因就是感情破裂,过不下去了,这可能是一种外因,一种原因之一,不能成为主要的原因。 [11:05]
[主持人]:巫老师我还有一个疑问,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这是婚前行为。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了钱给他们买房,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这个怎么解释? [11:05]
[巫昌祯]:如果赠给儿女或者儿媳妇的,如果指明了就是个人的财产。《婚姻法》有规定赠与和继承的,继承人明确表示我的财产归为一方,那财产就是个人的,算婚后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指明,就算两个人的,按照《婚姻法》规定是这样的。 [11:05]
[主持人]:如果指明的时候是口头上这样说,是不是用一个书面的形式? [11:06]
[巫昌祯]:必须要有证据可查。 [11:06]
[主持人]:还是以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为准? [11:06]
[巫昌祯]:房产证为参考之一,不能作为主要的。房产证虽然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两个人的。 [11:07]
[主持人]:还得有另外一份赠与的声明? [11:07]
[巫昌祯]:对,有据可查,如果许诺说这个给儿子或者给儿媳妇,起码有人证,不要离婚再改说给儿子,那不行,不能随便。法院讲证据,没有证据等于没说,等于共同财产。 [11:07]
[主持人]:这次《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更多的强调了对个人财产的一种保护,这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考虑? [11:07]
[巫昌祯]:没有强调,而是体现了。因为个人财产本来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前个人财产早就有明确了,《婚姻法》规定的,不是司法解释规定的,2001年《婚姻法》已经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要因为时间的延续就变性了,转化了。现在问题是解决遗留的问题,后来产生利息怎么办?产生增值怎么办?产生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更妥善,有人主张认为婚后所得,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必须有利团结。法院认为个人财产自身的利益不大好改,所以有这方的考虑。这个问题怎么妥善解决是一个探讨的问题,昨天开会也探讨这个问题,大家很多意见认为增值应该算共同财产。按照什么理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婚后所得应该算共同财产,增值也是以后增值的,也应该算共同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睦,这样更妥善一些。 [11:08]
[主持人]:关于亲子鉴定,这次司法解释里也有提到,目前国家正在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超生和非婚生子女可以办理入户,必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这样的政策催热了全国的亲子鉴定市场,认亲子关系或者要求否定亲子关系的案件非常多,这是否会引发婚姻中的信任危机,您怎么看这个亲子鉴定? [11:09]
[巫昌祯]:信任危机本来就存在,现在人们对婚姻自由理解的越来越扩大了,有点绝对化,所以子女的特点也越来越存在多元化的情况。婚生子女是确定的,一个是婚外生子,结了婚以后跟别人生孩子,还有没结婚也生孩子,就是婚外生孩子,这是子女越来越多了。婚外包二奶的多了,容易形成社会问题。我举一个例子,农民工一年回去一次,甚至两年回去一次,其中他爱人怀孕了生了孩子他搞不清楚什么时候怀孕的,当孩子生出来,他怎么看都不像自己,有点怀疑,所以这个农民工有一年回家看孩子,怎么看怎么不像,再加上农村有一些舆论,风言风语,自己也有些怀疑,自己父亲带着孩子做鉴定,这个案例发生了100多起,农民工不相信自己的妻子,妻子在家里也容易受到骚扰,家里没有男人,就老人孩子和妇女,很容易受到骚扰,农村二流子专门找这样的妇女。西方也是一样,非婚私生子多,需要鉴定,有这种纠纷法院怎么判?承认不承认,有一个标准。如果主张孩子不是你的,你提供证据,或者做亲子鉴定,可以提供证据就不做亲子鉴定了,那就对方提证据,推定他就是你的。或者是非婚子女,女的说就是他的,我有证明,我们俩同居多少年在一块,男的就不做亲子鉴定,那就推定是他的孩子,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尤其亲子鉴定他不去,明明可以做,他就是不做,显然就是他心虚了,所有有损尊严等等。这方面做亲子鉴定还考虑孩子,孩子必然受伤害,做亲子鉴定对孩子的将来前途会有影响。所以提出来做亲子鉴定不但影响夫妻的关系,还影响孩子的问题。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