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这几年中国人离婚的手续简化了,但与此同时离婚率也逐年上升,现在成为闪婚闪离的潮流,这也给婚姻法提出了新的思考,之前您也曾经提出过建议呼吁设立离婚缓冲期,您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现在好推广吗? [11:31]
[巫昌祯]:这个问题新的情况民政部也很关注,因为我们最近为了纪念《婚姻法》60周年也开了一次婚姻家庭论坛,在论坛当中很多部门提出意见,说现在离婚太简单了,出现很多问题,有些人是冒名登记的,很多漏洞,也提出来需要一个稳定期和考虑期比较好,有这个要求。过去不谋而合,国外有这个规定,结婚的有公告期,告社会,社会进行举报你们俩是表兄妹不能结婚,或者已经结婚了发生重婚,防止出现一些问题。还有离婚之前要有一个考虑期,现在现在甚至提出来延长考虑期,分居半年考虑一下离婚好还是不离婚好,慎重考虑,避免闪电离婚。这样对稳定家庭和家庭和睦还是有好处的,有的调解很长时间也是一种方案。现在不同了,都是快速的,简便的,到法院也很快,到民政部也很快,快就发生离婚率高,复婚率也很高,离的很草率,考虑不周到,后来又复婚了。我有这个建议,要设立一个考虑期,这个《意见》我也提了建议,我也担任过婚姻家庭委员会的副主任,也讨论过这个问题,提过建议,写过一些草案,他们正在试点,他们觉得很有道理。民政部也有这反映,我们专家也有这个要求,这对婚姻负责。现在法国有一个州,修改《婚姻法》,为了改变性自由、性结婚的思潮修改《婚姻法》,叫誓约《婚姻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在结婚之前提供三份材料,一是财产管理问题,怎么管理。二是子女问题,要不要子女,达成协议。三是离婚问题,如果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离婚,如果一方不忠诚应该负什么责任,都做和很多明确的要求,写完以后送到法院公正,公正以后作为合同契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了,就按照这个处理,这样明明白白结婚,防止一些意外,所以现在离婚后的后果考虑不周。往往发生同日结婚,同日复婚,当天离婚,晚上又复婚了,太草率了。这个问题我早就提出来了,现在婚姻家庭问题有几个特别关注的新问题、新情况,一是特别关注年轻一代的婚姻家庭问题,闪婚的往往是这些人,一见钟情马上结婚,一有矛盾马上离婚,太草率了。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婚姻自由了产生绝对化,这是特别关注的问题。第二,特别关注农民的婚姻家庭问题,民的婚姻家庭的确存在很大一块问题,两地分居,爱情缺失、孩子缺失,父母没有人赡养,造成很多问题,需要我们特别关注一下。还有老人的婚姻家庭问题,老人的婚姻家庭也出现新问题,过去反对老人再婚,封建意识,特别母亲再婚,说伤风败俗对我爸爸是伤害等等。现在不同了,往往考虑功利,有利没利,有利再婚。老人婚姻修改老年法要体现出来,现在很关注老人问题,将来到20年30年以后更提出了,老人太多了,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三个特别关注的新问题。 [11:33]
[主持人]:这次司法解释三里也提出了对生育权做了相关的说明,夫与妻擅自终止妊辰,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妻子堕胎不算侵犯丈夫的生育权,这里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那您怎么看单方面的堕胎现象? [11:34]
[巫昌祯]:生育权是人人都有生育权,男女都有,而且没有男女不能生育,它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权利,但是这权利男女有区别的,男生有生育权,但是生育权真正实现是通过女性实现的,女性怀胎九个月才能生孩子。而且妇女法也有明文规定,妇女有依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她有生育权,她个人可以掌握,不以结婚而转化,结婚不能要求这个,你必须给我生孩子,那是不允许的,这个要求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所以生育权是双方自愿的,双方达成协议了,如果达不成协议,闹的影响感情了,那就离婚也可以。如果女方终止妊辰了,会考虑到各种因素,比如工作要求,事业要求,她终止妊辰了,男方不愿意,不同意,告她侵犯生育权是不合法的,因为女方有不生育的自由,《婚姻法》有明确规定。 [11:35]